@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三个关键词解读外资金融机构缘何看好中国经济******
强信心·开新局丨上调·增持·看好——三个关键词解读外资金融机构缘何看好中国经济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题:上调·增持·看好——三个关键词解读外资金融机构缘何看好中国经济
新华社记者
持续上调中国经济增长预期、大量增持中国境内股票债券、看好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在诸多外资金融机构眼中,当前世界经济面临复杂挑战,中国经济是为数不多提振全球预期的积极因素,是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推动力”。
关键词一:“上调”
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更新内容,大幅上调今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至5.2%。
不只是IMF,大型国际金融机构也纷纷上调2023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摩根士丹利从5%上调至5.7%,高盛集团从4.5%上调至5.5%,野村证券从4.8%上调至5.3%。摩根大通、瑞银集团、德意志银行等同样都上调了对中国经济的预期。
上调中国经济增长预期,是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经济信心最直白的表现。
相比之下,国际金融市场各方对2023年的全球经济前景展望却没有如此乐观:IMF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为2.9%;联合国日前发布的《202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预测为1.9%。世界银行更是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至1.7%。
“今年中国经济复苏可能是对全球经济衰退风险的主要对冲。”花旗中国首席经济学家余向荣说。
其实,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的三年间,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始终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2020年,中国成为全球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中国经济规模突破110万亿元,占当年世界经济比重达到18.5%,两年平均增长5.1%;2022年,中国经济克服重重困难实现同比增长3%,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
现在,中国经济再次被寄予厚望。“中国是全球唯一有望在明年(2023年)实现企业利润和GDP体面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对全球经济来说是个好消息。就在美欧经济放缓之际,它提高了世界经济避免衰退的可能性。”国际知名财经刊物《巴伦周刊》于去年12月在其网站上如此写道。
关键词二:“增持”
今年1月,北向资金在沪深交易所累计净买入1412.9亿元人民币,净买入量超过了2022年全年规模。同期,明晟(MSCI)中国指数上涨近12%,连续三个月累计涨幅超过40%。
增持中国有价证券,成为当下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经济前景展望最直接的表达。
在过去三年间,外资金融机构始终高度关注中国市场。2020年,外资总体净增持国内股票和债券超过2000亿美元;2021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上市股票和债券的总市值累计达12984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23%。
尽管在2022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导致资金大规模从欧洲、亚洲、南美等地流出,但如今,外资金融机构普遍认为,那些对他们造成巨大压力的因素正在不断减少,这进一步刺激他们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投资。
美国银行将中国股市转入“战术性增持”;摩根士丹利看好中国股市,“建议利用目前的机会逢低买入”;高盛股票策略团队已于近两月连续上调2023年MSCI中国指数盈利增长的预期,由8%最终上调至17%……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2022年12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分别为73亿美元和84亿美元。2023年1月上半月,外资净买入境内股票债券合计约126亿美元。
关键词三:“看好”
外资金融机构看好中国经济,不只是因为中国经济的恢复性增长,更是因为中国经济展现出的韧性与实力,以及未来蕴含的潜力。
看好中国经济在于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中国正在从追求高速增长转向追求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品质。”高盛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温泽恩去年12月表示,“高盛始终是中国市场的重仓投资者,未来也会继续重仓投资中国,我们非常看好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
看好中国经济还在于中国持续扩大金融开放。“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特别是在更高水平基础上持续推动金融开放,这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渣打银行(中国)总裁、行长兼副董事长张晓蕾介绍,特别是过去三年,渣打中国依托中国的发展和开放机遇,业绩实现持续稳健增长,并在多个业务板块取得突破性增长。
看好中国经济还在于中国经济未来的美好蓝图。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主管刘立男提到,中共二十大报告里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未来十年间,中国将继续遵循以创新驱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也仍将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刘立男说。(记者刘开雄、李延霞、吴雨、有之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