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江新区全球招商大会看重庆开放发展新机遇******
1月11日,以“开放高地·创赢未来”为主题的2023重庆·两江新区全球招商大会(以下简称招商大会)举行。大会设立两江新区主会场和德国分会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进行,邀请重点企业嘉宾及涉外机构共计260余人,世界知名企业25个,外资企业30家,领事机构和国际商协会18家。两江新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第三个、中西部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是重庆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和重要增长极。
2023年,世界怎样看我们?我们如何看自己?哪些机遇是我们不容错过的?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找到了部分答案。
世界怎样看我们
“产业基础雄厚,营商环境极佳”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经济承受了新冠疫情以及复杂国际环境的多重压力。进入2023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我们注意到,市场的情绪逐渐变得高昂。我们相信,2023年全球经济将有很大可能因中国经济的振作而出现复苏。”罗兰贝格管理委员会全球联席总裁戴璞在视频演讲中说。
戴璞介绍,罗兰贝格是一家国际管理咨询公司,已服务中国40多年,拥有300名顾问,为中国的政府、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服务。因为了解中国,所以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从2022年至今,尽管中国经济面临很大压力,但中国仍在全球供应链中展现了韧性。更重要的是,在工业现代化和低碳发展的推动下,中国正加速打造未来经济引擎。
德国联邦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协会主席米夏埃尔·舒曼也通过视频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共同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进程中,中德双方企业家应深度合作,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的人才交流、产业协同、项目合作。
世界目光不但聚焦中国,还关注重庆。
“重庆作为中国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区位优势明显,产业聚集度高。未来,我们将促进德国企业与重庆的合作共赢。”米夏埃尔·舒曼说。
“这里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营商环境极佳。”在招商大会上,原达索系统全球执行副总裁罗熙文通过视频表达了投资重庆的感受。
罗熙文说,2019年8月,达索系统智能制造创新中心项目落户两江新区。2020年10月,创新中心投入运营,在此后的时间里,创新中心与重庆一起克服疫情影响,成为达索系统在全球运营最成功的创新中心之一。
记者了解到,达索系统创新中心在重庆围绕汽车、电子两大产业,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通过其擅长的3D体验智能制造平台,将企业产品的开发、验证、生产、销售、运营等流程,整合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康宁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康宁显示集团总裁张铮表示,康宁公司与重庆结缘7年有余,双方合作日益紧密、牢不可分,“2021年我们推动了显示科技的热端项目和消费电子项目在渝投资。康宁对投资重庆始终信心满满。”
我们如何看自己
“有能力与世界同台,在新时代新征程干得更出彩”
“赛力斯新能源汽车已在重庆这片沃土上蓬勃发展。目前,15亿元投建的新能源汽车升级项目已在两江新区启动,力争为重庆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贡献更大的力量。”在招商大会现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赛力斯集团董事长张兴海信心十足地说。
张兴海说,赛力斯已决定携旗下高端智慧新能源战略车型SERES5,亮相第100届布鲁塞尔车展。该车展是2023年开年后举办的欧洲最大汽车盛会,这也意味着赛力斯新能源汽车战略的全球化布局进一步加快。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干得很出彩,已经用行动证明,我们有能力与世界同台。”张兴海说。
“与世界同台”的自信源于创新能力的提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袁明学在招商大会现场自豪地表示,长安汽车已在全球构建起6个研发基地,研发实力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连续12年名列前茅。长安汽车的产品已销往7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首个产销突破2000万辆的中国汽车品牌。
“下一步,长安汽车将依托在渝布局的长安汽车全球研发中心、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梧桐车联科技公司、长安科技公司等重大科技项目,加速打造阿维塔11、深蓝SL03等明星产品,为重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及为科技长安提供有力支撑。”袁明学说。
“与世界同台”的自信还源于开放水平的提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向文波,通过视频表达了三一重工选择在两江新区建设西南地区首个智能制造项目的正确性。“在重庆投资非常愉快,这里的政府诚信、务实、高效,兑现了招商的所有承诺,未来我们持续看好重庆,将加快推动两江智能新工厂建设,并运用西部陆海新通道,让产品走出国门。”向文波说。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华在招商大会现场表示,在智能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自主品牌的崛起,中国企业有机会获得全球行业的话语权,“我们投资了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企业,已经发展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哪些机遇不容错过
“把握当下时局,瞄准新能源汽车、自动化、数字化等领域果断出手”
2023年,哪些机遇不容错过?
米夏埃尔·舒曼认为,欧洲当下的时局便是机遇之一。由于能源危机和政治框架的变革,德国生产条件变得更加艰难,许多受影响的德国公司目前正在想办法削减成本,这些企业将部分生产转移至国外,开拓新基地,这就为重庆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至于重庆与德国可在哪些领域合作?米夏埃尔·舒曼表示,根据目前中德合作的现状,在智能制造、环境技术、电子信息、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存储等领域合作空间较大。
事实上,米夏埃尔·舒曼发表这些观点的时候,正带着一批德国企业坐在招商大会的德国分会场。在大会的交流发言环节中,德国欧亚电巴国际有限公司、德国PSI软件公司等企业,在德国分会场通过视频表达了与重庆合作的意愿。
戴璞表示,未来在工业自动化、数字化、脱碳技术等领域有巨大机遇,根据罗兰贝格掌握的信息,许多国外公司希望通过上述领域进入中国市场,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
高国华则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制造业带来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相信在这一轮新汽车产业变革中,中国将涌现一批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科技企业,在基础材料、电子元器件、高端装备方面形成独特的竞争力。重庆尤其是两江新区在汽车产业方面有扎实基础,应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一步集聚潜力,为将来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不容错过的机遇,当然还有重庆。
在招商大会上,两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愚以“世界的重庆,你我的两江”为题,推介了两江新区。他表示,全球企业来渝投资,可享四大机遇:一是万亿级的产业机遇。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向万亿产业迈进,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经济向千亿产业奔跑;二是海量的市场机遇。国家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正在实施,覆盖1亿人口,有近8万亿的GDP、3.5万亿的社零总额;三是一流营商环境机遇。对标世界银行指标体系,我们始终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为第一感受,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一号工程”,为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四是最优的政策支持机遇。叠加享受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自贸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级战略政策的强大支持,也有两江新区“真金白银”的产业发展扶持,每年的支持资金超过100亿元,其中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不低于50亿元,电子信息不低于50亿元。
重庆日报记者 陈钧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