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0月26日电题: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
中新财经 葛成
“目前,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更是日产在全球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版图。”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崎庄平(Shohei Yamazaki)近日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如是强调。
他表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热衷先进技术的消费群体,他们不断激发、促进整个汽车行业和制造商,提供最先进的创新技术和最佳的服务,日产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加速推进在中国市场的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互联和共享出行等方面的业务发展。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日产汽车于上世纪70年代首次进入中国市场,并于2003年与中国企业进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发展进入快车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些年,日产汽车是如何实现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的?
山崎庄平:1973年,日产汽车公爵(CEDRIC)首次进入中国市场,这使日产成为了最早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汽车品牌之一。近50年来,秉持“在中国,为中国”的理念,日产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见证、参与、助推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与变革。
2003年,日产汽车与东风集团共同成立了日产汽车在中国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合资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乘用车和商用车领域建立了从设计、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营销、售后服务、出行服务等一整套生态。
2021年,在面临国内外疫情、零部件、芯片短缺等多重压力下,包括进口车、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内,日产汽车在华销量超过138万台,连续7年销量超百万台。
通过日产(中国)零部件出口事业,日产汽车在华积极推动中国零部件行业和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在过去的16年里,日产(中国)零部件出口事业部一直在中国大量采购汽车零部件,并出口19个国家和地区的45个日产及雷诺工厂,累计出口额已超过2兆日元,累计出口超过20万个集装箱。
中新财经:当下,中国汽车市场正处于电气化、网络化、智能化、共享化的转型的十字路口。在这样的背景下,日产汽车将如何应对汽车产业的变革?
山崎庄平:日产汽车将在“企业转型计划”和“日产汽车2030愿景”(Nissan Ambition 2030)的指引下,利用自身经验和优势,结合中国的政策法规、市场环境与用户需要,着力推动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网联和移动出行服务技术的革新。
在电驱化方面,纯电技术与日产e-POWER技术共同构成日产电驱化战略的基石。在中国市场,日产已推出多款纯电动车型。未来,日产汽车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的电驱化车型。
在自动驾驶方面,多款日产在华销售的车型搭载了辅助驾驶系统——日产ProPILOT超智驾技术。根据 “日产汽车2030愿景”,日产汽车还将进一步开发自动驾驶技术,并计划到2030财年,在全部新车型上搭载下一代激光雷达系统(LIDAR)。
在智能网联方面,至2024年,日产汽车将在超过90%的日产品牌车型上搭载Nissan Connect 超智联,令驾乘者能够与网络信息世界无缝联接。
移动出行服务同样是日产汽车在中国长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日产汽车已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苏州市建立日产出行服务有限公司并在高铁新城开展移动出行试点服务。在不久的将来,将与合作伙伴一起推动商业化落地。
中新财经:2021年,日产汽车中国区销量138.14万辆,同比下降5.2%。去年日产汽车在华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日产汽车将如何调整策略,让中国市场的销量回归增长区间?
山崎庄平:2021年,日产汽车和其他车企一样,面临着诸多外部不利因素。我们的市场表现受到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等诸多因素影响。今年,随着多款新车型的上市,日产汽车期待在接下来的时间内持续复苏。
日产汽车会密切关注行业需求变化,并加速推进日产汽车在中国市场的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互联和共享出行等方面的业务发展。未来将通过不断推出全新车型,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并不断提升销售质量,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
中新财经:近期,多家跨国汽车企业提出了继续在华追加投资的计划,有车企公布的投资规模已超百亿元。日产汽车是否有类似增资计划?在您看来,中国市场为何能够吸引跨国车企继续投资?
山崎庄平:中国是日产汽车的核心市场之一,日产汽车将持续关注和深耕中国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国业务的发展,助力中国社会和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持续稳定的发展环境,开放、包容、多样化的营商环境,以及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等,使中国成为全球投资的热土。目前,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也位于全球未来移动出行发展的最前沿。同时,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热衷先进技术的消费群体,他们不断激发、促进整个汽车行业和制造商,提供最先进的创新技术和最佳的服务。(完)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