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逝世******
中新社合肥1月12日电 (记者 赵强)著名民营企业家、“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月11日14时在安徽芜湖逝世,享年84岁。
“年广九先生治丧委员会”的讣告显示:“年广九,1940年1月17日出生,安徽怀远人。其出身贫苦,一生从事瓜子生意,饱受磨难,几度沉浮。但他迎难而上,创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著名品牌‘傻子瓜子’。”
据介绍,遵照年广九的遗愿,丧事从简,仅在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公司设置简易灵堂,供亲朋好友追思,1月15日上午10时在回然园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中新社记者此前曾采访过年广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得最多的就是“‘傻子瓜子’永远不会倒下!”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作为个体经济的“傻子瓜子”曾引起激烈讨论——成立公司、注册“傻子”商标、“个体户”雇佣工人,这些事情与那个时代的计划经济显得格格不入。在“傻子瓜子”几次陷入困境时,年广久曾被邓小平多次提及而闻名全国,被称为“中国第一商贩”。
年广九的儿子年强在芜湖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父亲走得很安详,现在正在办理后事,感谢大家的关心。”(完)